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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阿美族頭目一詞 作者:部落小編 發佈用戶: 版權:原創 發表日期:2015/4/14 閱讀: 7615次
阿美族群型態以圓形圈圈向外延伸中間是以家中女性為一家之主母系氏族社會負有嫡傳家族繁衍子嗣的一個重要責任,但是有關保護部落由男子年齡組織階層具有分層負責的政治社會體系。領袖制度與年齡階級制是阿美族部落政治的兩大基本要素。部落裡的最高領袖是部落�埵~齡階級中推舉產生部落領袖,通常是擅於狩獵及口才好,並且熟悉各部落內社會經濟宗教事務者,具有調節部落各種紛爭及重大決定、階級每級均有级長領袖及司祭受西方宗教信仰影響已漸漸式微。阿美族部落領袖產生受主流社會影響,選舉產生以4年一任方式,視能力部分部落會以連選連任或終身方式。
"頭目"並不是阿美族最原本的統治架構,事實上,台灣原住民原先並沒有頭目制度。十七世紀荷蘭人佔領台灣後,在原住民各番社設置番頭目制度 ,所謂阿美族語" kakita'an(名望家族、貴族、有權有勢、富有的)" ,漢語稱「甲必丹」,清末及日治時期,日據時代台灣總督府在原住民各社群設立頭目、副頭目等職稱。 近代各部落"頭目"功能具有與官方有著良好關係,各級政府有活動或是規劃時都找頭目召開會議,並請頭目向部落族人傳達消息,具有對內與對外的溝通角色,一方面扮演統整部落內部的聲音,一方面作為部落與政府之間雙向的溝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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